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关于开展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9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盐山县审计局、武安市审计局2个单位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邯郸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科长杨芳芳同志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8606379(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0311—66908678(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传真:0311—88606379
电子邮箱:rsc88606379@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
邮编:050051
附件: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7日
附件
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一)盐山县审计局
近年来,盐山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树一流标准、育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进一流梯队”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经济监督独特作用。近5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48个,审计发现问题955个,核实并向纪委监委及相关主管部门移交问题线索52件,移送处理人员119人,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485条,撰写审计专报32期并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相关部门废除制度5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41项。连续被评为全国和全省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县实绩突出单位,在全市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先后荣获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十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法治建设先进审计机关”,1个审计项目荣获“2023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县级、民生类)”。
(二)武安市审计局
近年来,武安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奋力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近5年,共开展审计项目233个,移送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9件,提出合理化审计意见建议500多条。1个审计项目荣获“2023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县级、非民生类)”;2023年被河北省审计厅评为“全省十佳法治建设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2021年被邯郸市审计局评为“2020年全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2019年被武安市委、市政府评为“营造五个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杨芳芳 邯郸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科长
该同志先后在邯郸市审计局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处、法规审理科任职,现任法规审理科科长。先后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入选邯郸市高端会计人才,在审计业务工作中勤奋务实、担当作为,担任过房产土地专项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等15个审计项目的主审、2个审计项目的组长,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审计揭示资金管理不规范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75项,查处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24.35亿元,移送问题线索7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62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78项,在推进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分别被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和河北省审计厅评为2021年度邯郸市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和2021年度全省审计系统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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