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青海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督察督办重大事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审计工作部署要求和省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直接交办或批示办理事项,实施国家和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全国和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等情况,以及审计重大改革创新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
《办法》要求,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负责督促检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等,并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督察部门等的沟通衔接,加强过程跟踪,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任务落实。对督察督办任务完成后及时汇总的相关情况,形成督察督办专报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报告,重大问题呈报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研究。对不履行或者履行职责不当造成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马振民马芸)
原文链接:http://sjt.qinghai.gov.cn/n140/n501346/c67989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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