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嘴山市审计局不断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等监督的贯通协作,优化整合监督内容,健全“四项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监督合力。
一是健全定期会商协助机制,加强协调部署。加强审计项目计划会商,年初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巡察等部门的意见确定审计对象。在开展审计项目前,注意掌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收集信访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提高工作的精准性。
二是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审计监督中,对发现被审计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或犯罪问题的,及时书面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资料。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及时梳理线索、积极提供审计报告和整改情况等资料,向市委巡察办反馈,促进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巡察监督实效。
三是健全联合监督执纪机制,推动深挖细查。主动发挥审计部门专业优势,为各类监督提供审计业务支持。2019年至今,先后选派24人次参加自治区巡视、市委巡察工作。审计人员在巡察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三公”经费等方面,充分运用审计专业技术手段和审计工作经验,从各种财务账本信息中查找问题线索,从审计的角度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有质量的问题线索,圆满完成每轮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提供审计力量。
四是健全审计整改监督机制,提升整改成效。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人大监督范畴,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召开审计问题整改推进会,明确整改期限、责任、要求,推进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责任落实。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审计问题真整真改力度。(石嘴山市审计局 程艳芳)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sxdt/202208/t20220811_3668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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