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的关键阶段,是审计成果转化的最终体现,如何打通审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结合自己参加自治区党委审计办组织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察,谈几点体会:
一是压实责任是基础。在督察中,我深切感受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率高的单位,都是压实了审计整改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差的单位,往往都是被审计单位领导不重视、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我认为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应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层层分解责任,逐级整改落实。同时,也要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落实责任、人大监督责任、部门管理责任、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只有责任落实到位,才能有效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健全机制是保障。 李克强总理强调:“审计查处的问题不能像‘牛皮癣’,屡审屡犯,要从机制体制上彻底根除‘病根’,落实好审计查处的问题整改。”但我们在督查中发现一些被审计单位整改机制还不健全,对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一批了之”,整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协作部门、督导部门都不明确。特别是时间久远、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需多个部门联动落实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不愿承担整改责任,严重影响审计整改落实。我认为被审计单位应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按照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个环节的审计整改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部门共同整改落实的问题,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别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三是转化成果是目的。审计查出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才是审计最终目的。对于审计查出的诸如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采购未实行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工程已经完工,采购物品已经使用,客观上不可能再进行整改,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规范。这就需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过程中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把推动制度完善、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成果转化作为审计整改的落脚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定期听取审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持续发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四是开展督察是深化。对审计查出问题,被审计单位普遍存在“选择性整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改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容易整改的问题乐于接受,而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屡查屡犯问题往往消极应对。通过开展审计督察,围绕“事要彻底解决、人要严肃处理、钱要全部追回、做好议案促治”目标原则,按照见人、见事、见物要求,逐单位逐个问题核实,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到位的审计问题予以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帮助分析根源,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要求,强化责任追究,限期完成整改。(企业审计处雷马强)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c/sjjl/202207/t20220707_3602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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