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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审计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2022年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审计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2022年度)》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审计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2022年度)

  序号

  项目

  内容清单

  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

  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对象

  1

  习近平法治

  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会议、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制定并严格落实审计厅年度学法计划;

  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研讨,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

  3. 结合审计项目实施、主题党日活动、志愿者服务等,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1.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2. 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题学习或研讨培训;

  3. 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上见实效;

  4. 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5. 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法规审理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被审计单位;社会公众

  2

  宪法

  《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 把学习内容列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并严格落实审计厅年度学法计划;

  2. 结合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等,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3. 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

  4. 组织参加审计署围绕1982年宪法确立审计监督制度四十周年,开展的征文等活动。

  1. 推动审计人员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心中。

  3. 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法规审理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民法典》《刑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安全生产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赔偿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2. 把学习内容列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并严格落实审计厅年度学习计划;

  3. 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4. 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紧盯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奋斗目标,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宣传教育;

  5. 开展“开放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展示审计机关公正文明执法良好形象;

  6. 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考核。

  

  1. 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带头上法治课每年不少于2次,带头讲法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

  2. 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健全,有学习计划,有明确学习任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自学,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 开展“法治大讲堂”学法讲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

  4. 积极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5. 组织参加现场或网上旁听庭审每年至少1次;

  6. 每年至少开展1次“开放日”活动。

  7. 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法规审理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4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

  1. 把学习内容列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制定并严格落实审计厅年度学法计划;

  2. 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3. 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施教,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1. 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

  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2. 以“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进行1次党内法规、廉政知识测试;

  3. 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实效性;

  4. 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全体党员

  5

  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

  1. 通过公开解读、培训讲解等方式,加大对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引导审计人员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 推动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3. 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

  1.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局、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 每年开展1次处级及以下干部学法用法考试;

  3. 积极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4. 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牵头单位:法规审理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被审计对象

  《宁夏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1. 通过培训讲解等方式,加大对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促进审计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审计法治意识;
2. 把学习内容作为“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局、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 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牵头单位:法规审理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被审计对象

  加强财政、金融、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

  1. 结合乡村振兴、资源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加强对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

  2. 及时更新完善审计领域涉及的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库,做好政策法规归集管理和推广使用工作;

  3.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1.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局、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 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牵头单位:法规审理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zwgk/xxgkjbml/gongzuogonggao/202204/t20220429_3484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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