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促进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自治区审计厅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方案中增加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同步检查的内容。自治区审计厅派出检查组在开展审计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内部审计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质量情况和成果运用情况,以及对审计署《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摸清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促进被检查单位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和效果。(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 何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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