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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7号公告: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     作者:佚名    

  (2022年4月20日公告)

  (总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5月,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以下简称区司法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区司法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90207.03万元,当年决算支出87245.04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29137.92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审计结果表明,区司法厅2020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区司法厅存在预算管理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财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区司法厅11家所属单位未将援藏资金收入1035万元,纳入决算报表反映,年末累计余额1914.5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2个多头开设的银行账户,且收支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年末账户余额209.24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区司法厅未严格按批复的预算科目使用资金,部分预算指标混用。

  2.2020年,区司法厅10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涉及金额25832.94万元。

  3.2020年,区司法厅所属单位未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涉及金额182.02万元。

  4.2020年,区司法厅部分培训专项资金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59.24万元。

  (三)非税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及10家所属单位未将非税收入1513.42万元及时上缴财政。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其中长期占用所属单位车辆5辆、超编配备3辆、未及时核销已报废车辆10辆、车辆损毁后去向不明1辆。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所属单位土地确权不清,且部分土地长期被侵占。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及所属单位12宗土地、13辆公务车辆以及完工的12个基建项目等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及8家所属单位部分房屋和土地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资产原值2.76亿元,土地面积168.83亩。

  (五)财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64人未纳入公务卡系统管理,占在编人员的39.26%。当年“差旅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71.54万元,占该科目总支出的90.18%。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三年以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680.2万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4家所属单位虚列项目资金支出1084.67万元。

  4.2020年,区司法厅及2家所属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374.42万元。

  5.2020年,区司法厅及10家所属单位频繁使用大额现金,涉及金额2760.52万元。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厅2个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3606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将援藏资金全部收支纳入部门决算,及时清理撤销多头开设的账外账户,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按规定编好经常性经费预算。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规范财务管理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支出,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规定实行药品线上集中采购。对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的问题,要求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核销报废车辆,违规配备问题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清查车辆去向,相关资产办理产权并登记入账。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堵塞漏洞,严格控制大额现金使用,组织人员办理公务卡,切实提高公务卡结算使用率,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并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厅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大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核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时将收入缴入国库;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按照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全面厘清监狱企业的资产,加快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盘活和提升国有资产效益,杜绝国有资产闲置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司法厅针对上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司法厅向社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t.xizang.gov.cn/xwzx/gsgg/202204/t20220420_294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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