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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号公告: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     作者:佚名    

  (2022年4月20日公告)

  (总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5月,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以下简称区旅游发展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区旅游发展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17715.6万元,当年决算支出11319.16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6396.4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旅游发展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遵循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区旅游发展厅存在预算管理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和财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区旅游发展厅“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支出”3个类级科目中的其他经济类科目占比均超过93%,涉及金额 9371.92万元。

  2.2020年,区旅游发展厅决算报表反映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10个功能科目支出数和账面支出数合计相差2323.36万元。

  3.2020年,区旅游发展厅全年预算数为11138.04万元,其中4341.7万元为年中追加,追加比例达38.98%。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旅游发展厅“冬游西藏奖励(旅行社包价团、包机、专列奖励)补助资金”、“唐竺古道号铁路宣传促销”等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低于10%,涉及资金4456.39万元,其中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2156.39万元。

  2.2020年,区旅游发展厅存在部分预算指标混用的现象,涉及资金8741.97万元。

  3.2020年,区旅游发展厅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2万元,较预算52.47万元超支5.55万元。

  4.2020年,区旅游发展厅水、电费超支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32.59万元。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旅游发展厅尚有结转两年以上存量资金7.95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非税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旅游发展厅银行账户尚有利息收入余额7.62万元未上缴财政。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截至2021年4月,区旅游发展厅部分固定资产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一是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旅游综合信息化技术项目、西藏自治区旅游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程(一期)项目采购和形成的67个小项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资产价值7511.45万元;二是由自治区电信集团公司赠送的20台华为M6高性能平板电脑未入固定资产账。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旅游发展厅院内第1、2栋(周转房),第3栋(食堂),第4栋(配电房),第5栋(办公用房),第6栋(旅游综合咨询公共服务中心),第7栋(培训教学楼),第8栋(综合服务楼、门卫房和制氧房)均未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所有权登记,涉及建筑面积共计13999.79平方米。  

  (五)预算绩效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旅游发展厅尚未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六)财务管理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旅游发展厅往来款1662.88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切实减少年中追加预算;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严禁超预算列支,不得随意挤占,确需调剂使用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对非税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国有资产管理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办理公有房屋产权登记,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已批准报废的公务用车;对预算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往来款项管理,避免长期挂账。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厅提出了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加大长期挂账资金的清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时将收入缴入国库,杜绝滞留行为;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旅游发展厅针对上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旅游发展厅向社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t.xizang.gov.cn/xwzx/gsgg/202204/t20220420_294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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