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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自治区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2022年自治区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按照《评审工作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2022年自治区首次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高级审计师基本标准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评审时,可以视同具备审计师职称。

  (三)申报正高级审计师基本标准

  系统掌握和应用审计相关政策法规和审计专业理论、方法、技巧,把握审计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政策理论水平高,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具备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性问题的职业判断能力,能够领导指导某一个行业、区域、单位或部门的审计工作,组织、管理、主持完成大规模审计项目,推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达到良好水平;具备较突出的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审计理论建议或将前沿技术应用于审计工作实践,有效发挥审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审计人才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在审计专业人员团队中发挥领军作用,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指导审计专业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在参加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时,可视同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要求,已取得相关考试成绩单的,可在申报材料是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五)论文要求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做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执行。

  三、材料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2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15份)以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和所附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单独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员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申报的附件除审验卡外均为复印件,材料上报后一律不予清退,请自行备份。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3.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4.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哲

  联系电话:0471—6634836   15047820688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16号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pdf

  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docx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专业   

  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audit.nmg.gov.cn/sjxw/tzgg/202206/t20220606_2066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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