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首都工作大局,坚持首善标准,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指导,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和落实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建设的全过程,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持正确方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助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局党组会会前学法持续常态化,既加强新修订《审计法》等审计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又注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保障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三是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筹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服务保障市委审计委员会运行,协同督促市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和部署要求的落实。研究起草市委审计委员会加强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计工作,围绕服务保障“一个开局”“两件大事”“三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着力服务和保障“两件大事”。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从事权统一、预算管理、采购程序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二是着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关注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牢牢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牛鼻子”。推进新版城市总规实施,促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三是着力推动首都绿色发展。以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开展专项审计,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是着力维护首都安全发展。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加强和创新城市治理等情况,提出加强管理、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五是着力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围绕落实“七有”“五性”,持续加大民生审计力度,关注民生领域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资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小切口”入手,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七是着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推动出台我市实施方案。筹备组织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和整改工作联席会,促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八是着力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更加重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坚持科技强审,深入推进市本级“四本预算”和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探索运用58项指标对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开展审计评价,实现一个单位一份“体检报告”,得到市人大充分肯定。
(三)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始终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北京市审计条例》修订工作。对标对表新修订《审计法》,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初步修订意见,形成修订调研报告报送市人大。二是通过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国资、规自等部门健全贯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印发《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平台作用。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时调整我局行政职权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内部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全年完成的“废改立”制度涉及政务、业务、事务等方面,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能,为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高度重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北京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北京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要法规制度前按照规定程序充分、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在行政复议、诉讼以及重要行政行为风险评估、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等方面,注重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人员作用。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执法相关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以审计底稿为依托,对审计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障执法行为依法依规。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对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信访事项答复进行合法性审核,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风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自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是注重加强内部监督。持续组织对本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专项检查和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按照2020年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发布整改情况通报,促进审计项目质量提升;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工作,不断提高机关管理和审计执法水平;建立常态化审计工作巡回检查机制,组织开展审计项目巡回检查,健全完善审计全过程廉政风险点清单及防控措施,修订廉政监督员制度,建立备案及工作反馈机制,促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巡视监督。邀请市人大预算工委、特约审计员参与对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专项检查等工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监督,主动衔接,全力保障巡视工作开展。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向社会主动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维护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信息,按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并上传“双公示”系统;持续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结果公告和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发布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及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和行政复议等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并强化对区级审计机关的具体指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一是稳妥处理各类信访案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申请人合理诉求;不断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到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二是坚持复议为民理念。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全面审查复议申请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及复议答复所附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原告主体资格认定、复议职权划分、事实和程序审查等环节。充分利用第三方支持,重大复杂案件、疑难问题及时与外聘律师沟通,确保做出的复议决定合法有据,经得起实践检验;妥善应对被复议案件集中出现的情况,扎实做好各环节证据链管理,确保程序正当、结论公正。本年度复议答复全部得到维持,没有引发诉讼。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行政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各类审计资源,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审计人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机制。同时,将落实普法工作情况纳入局绩效管理考核,单独设立普法经费,确保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面向社会普法并重,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一是编制普法规划。按照审计署和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进度和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北京市审计机关“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为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提供保障。二是注重系统内普法。利用多种形式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宪法日宣誓等活动,强化审计干部的宪法意识,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宪法宣传相结合,推动审计干部加强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2021年底重点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审计法》,制定宣传方案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各类培训以及支部学习等内容,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加强学习;整合运用多种媒体资源,布展宣传海报、“北京审计”公众号、中国审计报等,全方位营造学习、遵守、运用审计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面向社会普法。注重结合审计项目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等环节,积极做好对被审计单位的法治宣传,发送《审计法》读本、审计监督问题提示提醒清单,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利用“12·4”宪法日,制作《宪法》和新修订《审计法》宣传海报,在地铁站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推动社会公众了解审计、支持审计,积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履行社会普法责任。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审计干部依法审计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与《纲要》规定的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首善标准还有差距。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审计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与全局重点任务共同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十四五”北京审计工作发展规划重点任务部署落实。主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报告,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总结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成绩和问题,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推动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团结带领全局审计干部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审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落实,深入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能力。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立足审计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完善和改进“全面覆盖”审计方式,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立足“权威高效”,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完善提示提醒机制,防范屡查屡犯问题发生。聚焦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要求,加强审计专业能力建设,强化依法审计能力的培养和锻炼,重点培养能查、能说、能写本领,尽快适应新形势对审计人员的新要求。促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按照立法程序和人大常委会要求,稳步开展《北京市审计条例》修订工作。
北京市审计局
2022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jj.beijing.gov.cn/zwxx/tzgg/202203/t20220318_2633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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