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监督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近年来对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强化审计整改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理论探索和监督实践,将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融合发力,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督办和实行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机制,取得实践性经验和制度性成果。
一是持续开展审计整改督办,用开拓创新的实践提升监督机制效能。做到选准方向,督办有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选题督办,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防范金融风险、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先后对惠农“一卡通”资金、中心城区民生资金、经济发展环境资金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惠农“一卡通”资金督办推动12个县(市、区)追回财政资金2.21亿元,累计追责问责2405人。做到形成合力,督办有保障。推动省人大各专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审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督办工作,不断扩大参与面,形成督办合力。2015年至今,由预算工委牵头,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审计厅,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组成督办组进行督办。2018年至2021年,在人大的推动下,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做到强化措施,督办有成果。督办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通过调阅分析各单项整改报告,确定重点督办对象,建立整改和督办整改台账,逐条跟踪落实,对账销号;通过聚焦问责,正风肃纪,针对重纠正、轻问责现象,明确要求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通过召开督办会全面督办,通报督办情况并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确保所有问题件件有回应,条条有落实。做到健全制度,督办有创新。不断丰富上会材料,2019年至2021年,将审计整改情况形成综合统计表作为督办报告附件提交会议,同时与市县级人大联合开展督办,要求各单位按规定格式、内容、时限报送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清单需经审计部门盖章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累计对147个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督办,对38个省级部门单位和16个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行为、提高资金效益上实现了实质性有效监督。
二是常态化实施满意度测评,用刚性约束的方式体现监督机制权威。在提交材料上追求客观完整真实,以正式文件上会的除政府审计整改报告外,与其配套涉及省级财税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有关专项资金单项审计报告、单项整改报告同时以电子版推送。督办组督办报告和财经委审议意见同时提交会议,督办报告反映督办举措实效并形成整改情况综合统计表,客观反映实情,提供依据参考,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保留、无死角。在测评程序上追求严肃严谨高效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整改报告基础上进行分组审议,随后召开联组会议开展满意度测评,确保整个测评过程严肃严谨、细致高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达到测评应有效果。在结果运用上追求有价值促工作。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送省委、抄送省政府、省委组织部供参考,并对提交测评时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后续跟踪监督,要求审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收集整理分析历年提交会议材料和测评资料对接收录到江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网络平台,为解决屡审屡犯和智能化审查提供坚实基础。
通过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打造闭环式全方位监督,自2017年起连续5年开展测评工作,累计对122个被审计单位(含40个市县政府)进行满意度测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周国亮 谢欣 熊兴)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2/9/2/art_28582_4131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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