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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推进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2-09-08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招远市审计局以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该意见从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和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等四个方面确立了审计整改的法律地位、目标责任和操作规程等,形成上下齐抓共管落实审计整改的良好局面。

  强化流程再造,制定《招远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规程》,建立审计整改承诺、整改反馈等若干制度,优化审计整改业务流程,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分工,坚持责任到人,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抓好关键环节落实,促进问题按时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制度,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审计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一对账销号。会同法规科对审计查出问题逐项逐条摆列清单,精准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全面提升整改成效。

  将审计发现重大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负面问题减分项纳入2022年度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协调市委办、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督查落实,定期通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部门实行通报和约谈、回头看等,确保每项问题都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全面兑现整改目标。紧盯涉及全局的关键事项和难点堵点,突出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着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点工程项目等方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求真务实,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9/8/art_89372_10329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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