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信阳市审计局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投标电子保函使用情况,发现全市投标电子保函使用率较低,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承担银行保函费用偏高的问题。对此,该局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领域应用力度、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的审计建议。
近期,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印发《关于中小微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中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明确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市政府类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中,全面推行投标信用承诺函代替保证金措施;在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凡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均可自行出具投标信用承诺函代替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无需实质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承担银行保函费用。这项措施的出台,预计每年将为中小微企业节约现金流3000余万元,进一步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负担。(起草人:鲁梦园 审核人:刘洋生)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2/09-05/2599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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