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规范用权、推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芜湖市审计局创新理念,突出重点,采取“四促四规范”,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效。
促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印发《芜湖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8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领导人员,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促横向沟通协调。健全沟通协调组织机构,从计划制定、报告报送和结果反馈等方面接受市委组织部指导,加强与联系会员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确保审计对象全覆盖。加大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作,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各类审计项目的统筹,优化组织方式,提升监督效率。促经责审计对象库分类管理动态更新。结合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名单、一级预算单位名单、国企名录,理清审计对象、明确监督主体,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建立市本级领导干部审计对象库,按A、B、C三类进行管理,每年根据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基础数据对对象库进行动态更新,依照对象库按全覆盖计划拟定年度审计的领导干部名单。促审计结果及时报送反馈。出具经责审计报告和结果报告后及时抄报市委组织部,次年初对全年审计报告进行汇编并报送组织部。根据组织部来函,及时反馈拟选拔任用干部的审计情况。根据市委政治监督谈话的要求,梳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报市纪委监察部门,作为政治谈话素材。
强化过程管理,以“四规范”提升审计质效。闭环管理,规范授权项目模式。出台《授权县市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授权的对象情形和计划安排的总体流程,针对个别授权和统一授权组织方式上的区别,从业务文书、审计整改、台账填报和审计档案等方面分别进行统一,进一步规范授权经责审计的工作流程,明确授权和被授权审计机关各自职责,深入推进“两统筹”,提升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精准分类,规范业务流程管控。以“规范程序、控制质量”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市属学校、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公立医院5个类别,细化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进点会、审计谈话、审计文书、审计结果反馈会等重点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统一模板,规范审计文书格式。认真贯彻中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审计署、省审计厅的最新要求和工作实践,重新修订了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以及对县市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文书的内容和格式,突出强调“事实描述清晰、责任界定明确、用词准确恰当、文字精炼易懂”等规定,切实提高审计文书质量和水平。强化督促,规范审计整改。按照《芜湖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细则》等规定,建立了审计整改“1+N”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每年上半年对上一年度领导干部审计项目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采取书面查看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再确认,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
原文链接:https://sjt.ah.gov.cn/xwzx/sjdt/jyjl/40595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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