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审计机关审计整改情况的督促责任,近日,亳州市审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责任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举措》共13条,分别从组织领导、工作调度、基础工作、标准时限、闭环管理、工作报告、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管理。
《举措》提出,审计整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审计机关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实行清单台账管理。审计组主审负责制定明确、具体、可行的审计整改标准并督促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复核并督促落实,整改科负责再复核,局领导对整改结果进行审定。对已整改到位事项履行销号程序、对未完成整改问题持续跟进检查,确保被审计单位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要求。
《举措》要求,审计整改实施“三单三书三函”工作机制,建立“三个清单”,即审计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标准清单;“三个文书”,即审计整改通知书、整改责任告知书、整改承诺书;“三个公函”,即整改督办函、整改提示函、整改协查函。以“三单”清底数,以“三书”明责任,以“三函”促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对未完成整改问题持续督促落实,直到问题全部销号,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举措》明确,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整改情况分析研究,对涉及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等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审计整改有效落实。针对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等不同情形,予以责任追究。
原文链接:https://sjt.ah.gov.cn/xwzx/sjdt/sxdt/40596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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