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州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规范投资审计,改变以往单纯的审造价到分析造价审减的具体原因及责任单位,改变建设单位将审计充当为结算员,将审计的监督职责和建设单位的结算审核职责相混淆,力促投资审计转型发展。
一是注重审前调查。对计划项目开展好审前调查,安排专人检查送审单位送审的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罗列清单限期补充,资料齐全后及时摸清项目概况,并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审中指导。一方面指导审计程序。审中要求业务科室遵照法定程序严格审核审计文书,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和审计取证完备后方可会签流转,当年项目如期归档;另一方面指导审中问题研究。如有个别事项需要进一步了解核实,由审计组提出,与局党组一并共同研究。
三是重视审后复核。审计组在出具文书前,将审计结果交由法规科和业务部门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取证是否准确完善、定性依据和运用法规是否准确等,确保审计结果合法合规、客观公正。 (起草人:苏强军 审核人:纪军法)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2/09-13/2605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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