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省审计厅派出审计三处将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强化审计服务意识,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突出全过程督促。近期,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推动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整改关口前移,边审边改重时效。审计组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交流,现场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和应返未反执行费等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1707万元。
二是深挖问题根源,堵塞漏洞防隐患。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专户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健全等存在明显风险点的问题,第一时间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规范风险的措施建议,督促其整改,做到“即审即改、立行立改、审改结合”。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审计服务显成效。针对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审计人员现场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督促被审计单位查缺补漏、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内控制度。目前,被审计单位已出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暂行办法》《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财物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内控制度,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服务作用。
通过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被审计单位实现了“要我整改”到“我要整改”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审计整改时效和整改质量。
(省厅派出审计三处 陆杰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jl.gov.cn/sy/sjdt/sjyw/202209/t20220916_8576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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