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审计专员办党支部:
2022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党风廉政政治责任
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和本支部“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认真谋划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具体工作,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将公开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通报精神,落实通报要求,加强中秋、国庆节点纠治“四风”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责任、严管其辖,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收到通知后,要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本部门干部职工、传达到审计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党支部及全体审计干部要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等节礼。
(二)严禁利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购物卡等节礼。
(三)严禁利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以汇报工作、过节走访为名违规公款吃喝。
(四)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五)严禁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健身、休闲娱乐、旅游等活动。
(六)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七)严禁借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之机敛财。
(八)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同学会。
(十)严禁组织或参加赌博、搞封建迷信等活动。
二、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充分利用节日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自觉反对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各支部委员要做纠“四风”树新风的表率,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带头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以俭修身、以俭兴业,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移风易俗,反对陈规陋习,摒弃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陋习歪风,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引领社会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贯通,持续严管严治
各党支部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针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发现在前、提醒在前、纠正在前,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典型问题处置等情况,要及时报送厅机关纪委。厅机关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厅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20-87078308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tzgg/content/post_4010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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