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9月13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103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文件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听取上半年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林少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张院忠、段志强、和彦苓、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紧跟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步伐,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立法、监督工作中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要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多开展“解剖麻雀”式的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要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开高效率的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全面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防止出现“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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