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主管(监管)机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和促进改革。近日,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主管(监管)机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的意见》。
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监管责任、保障措施四部分。
意见明确,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推进审计、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促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审计整改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意见强调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坚持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审计问题,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三是坚持标本兼治,要举一反三,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屡审屡犯,屡改屡犯。
意见明确了五项监管责任,要求有关主管(监管)机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改促治,以治促效,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在主管(监管)系统、行业、领域内,逐项梳理,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一是落实监管职责,推动被审计单位具体问题整改;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推动主管(监管)领域规范管理;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推动主管(监管)领域标本兼治;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主管(监管)领域正风肃纪;五是严格履职尽责,推进主管(监管)领域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意见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守法意识。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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