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检察信访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凝聚监督合力。
审计与检察。河北省检察院与审计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八个方面工作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山西省检察院与审计厅就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达成重要共识。双方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线索研判会议,共同研究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辽宁省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口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巡察与审计监督协作贯通的意见(试行)》,建立成果共享机制,促进共同提升监督水平。重庆市沙坪坝区审计局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的意见》,推进巡审同步进驻、线索双向移送、问题工商协查、结果共享互用。贵州省都匀市注重“纪巡审”三项监督一体推进、深化协作、凝聚合力,推动监督体系健全,提升监督质量。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纽带”作用,推动32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纳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审计局联合印发《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审计局协作配合机制(试行)》,提出双方应在人才培养、制定年度计划、相关案件线索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协作。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组织审计干部到区纪委建成的江苏省纪检监察大数据查询研判中心南京江宁分中心参观学习,双方就加强大数据在各自监督领域贯通协同进行交流。
多部门协同。安徽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若干措施》,由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从加强党对“三类监督”的全面领导、提高审计问题线索移送的精准性、最大限度发挥监督叠加效应、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落实举措,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合肥市审计局与市检察院、信访局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合作,构建常态化的互动协作模式。湖北省襄阳市先后出台《襄阳市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监督工作协作办法(试行)》《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重大疑难审计事项会商制度》《关于进一步明确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及处理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意见》等多项制度。
策划编辑:欧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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