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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新”出“实” 守住审计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作者:佚名    

  各地审计机关坚持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

  推“新”出“实”

  牢牢守住审计质量“生命线”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开展“研究型审计推进年”活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审。结合审计项目实际,抽调多名优秀业务骨干参与审理。安排审理人员参加研究型审计培训班、审计业务骨干培训班、财政审计阶段会、业务质量检查等,有效提升业务水平。采取复核审理审定“三诊”模式,前移重点项目审理关口。注重加强对基层审理人员的“面对面”精准指导,开展“点对点”答疑释惑,共同研究对策,及时纠正偏差。实行审理结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审计质量相关问题,提醒督促各级审计机关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审计项目评优的重要依据。中卫市审计局强化审计质量源头控制,科学合理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强化对审计项目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制定出台《中卫市审计局审计质量分级控制管理制度》《中卫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等14项制度,建立起审前、审中和审后相结合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审计项目分级审核、法规审理等制度。吴忠市审计局对审计全过程管控措施进行优化。在年度项目计划中明确项目完结时限,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并严格遵照执行。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和审理提前介入,确保问题查准查透。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湖北省恩施州审计局强化审计质量分级管控,压实“3+2+1”复核审理责任,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压实审计组长、主审、审计组成员的质量控制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设立审计组廉政监督员,严格防范审计廉洁风险。配齐配强法规审理队伍,推进研究型审理,探索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审理机制。邀请法律专家和有关经济领域专家参与重大审计项目、重大疑难项目的研讨。重大项目、行业性审计的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由审计业务会议审定。荆门市审计局加强全链条管控,修订完善审计项目操作流程、审计业务会议、岗位责任及过错追究、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办法,将审计质量控制贯穿审计责任和审计业务全链条,构建审计质量控制闭环管理模式。加强全过程培优,充分发挥项目培优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加强全方位发力,建立审计质量负面清单制,对审计实践、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审计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记录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管控瑕疵,分类汇总,记录在案,以负面清单提示经常出错的方面,强调审计组和业务部门在项目复核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重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审计局在实施经济适用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前移审理工作关口,通过开展现场审理的方式,为审计项目把脉提质。由项目分管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组成员组成的现场审理小组,对审计取证单、工作底稿以及审计程序等进行集中审理,助力审计查漏补缺、规范程序、防范风险,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审计局制定《审计项目限时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项目方案编制、现场实施、报告起草、审理复核、整改落实等各环节的具体时限。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的原则,在审项目均倒排工期,定期调度进展、汇总成果,在监控进度的同时把好质量关口。坚持“研究型审计”工作理念,在学习研究、调查了解区委政府重点工作、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科学立项,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审计实施阶段,加强现场管理,通过分级复核、前置审理、集体研究等方式,力求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防范质量风险。审后检查评估阶段,结合上级要求开展审计质量自查自纠、交叉互查,编制“审计质量自查关注点”等参考清单,将存在问题查实查细,并举一反三,达到“查摆一个、规范一片”的效果。

  策划编辑:吴昊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268512/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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