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印发了《上虞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办法》,切实强化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实效。
今年,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在实施2021年度财政同级审、区财政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针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成果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效的建议。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研究出台上述《办法》。
《办法》明确,要压实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工作,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循序渐进、奖优罚劣的原则,完善反馈与整改、报告与通报、信息公开、与预算挂钩、与考核问责相结合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链条。
《办法》规定,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体制机制,建立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与政策项目设立、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五挂钩”制度,把预算绩效管理成果作为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信息公开制度,财政部门要及时反馈评价结果,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主管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及各类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同级人大和财政部门,并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同步向社会公开。
《办法》要求,要强化监督问责措施,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考核,对绩效优良、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突出的部门进行考核加分,并将考核结果抄送组织部门及审计部门,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参考依据;对使用财政资金造成损失浪费等行为,依规提请纪委监委等问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夏桑桑)
原文链接:http://sjt.zj.gov.cn/art/2022/9/19/art_1320652_589010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