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审计局不断强化审计整改措施,完善审计整改机制,通过“一清单、两机制、一报告”等方式推动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制定出台《于洪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清单制管理办法》,以审计项目为单位,实行“一报告、一清单”,将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整合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闭环管理。将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纳入清单,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压实审计整改跟踪督促责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更新后的台账每月报送,由专人负责汇总各项目情况,以便随时掌握全部审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是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机制。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于洪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清单制管理办法》,细化具体督促检查措施,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因各种原因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牵头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推动源头综合治理,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
四是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相关要求,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需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审计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跟踪监督和查处力度不够、屡审屡犯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加快问题整改进程。
原文链接:https://sjt.ln.gov.cn/sjt/gzdt/202209202313343381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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