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县审计局党组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及《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会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中、省、市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的要求,采取措施,做到“四协同”助力“三项监督”有机贯通。
一是审计项目贯通协同,县审计局积极做好县纪委监委安排或交办的审计项目。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涉水领域专项审计、人防系统专项审计。
二是审计过程贯通协同,县审计局积极做好县纪委监委安排或交办的审计项目,审计过程中召开审计进点会时邀请县纪委有关领导参加并指导工作,审计方案、工作进展情况等审计过程资料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
三是审计结果贯通协同,一方面,县审计局按照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将所有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及时送达县纪委监委,必要时同时送达县委巡察办。近年来审计部门通过审计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3个(含纪检组1个),移交镇党委(纪委)2个,移交其他部门单位1个。
另一方面,县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情况也将被审计单位针对各级巡察、检查、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了审计范围,贯通协同促进各类问题的整改。
四是审计人员贯通协同,一方面,县审计局积极推荐专业审计人员纳入县级巡察人才库。另一方面,县审计局积极推荐优秀审计人员交流提拔到县委巡察办工作,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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