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镇江市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要求,聚焦审计发现问题,动真碰硬“治已病”“防未病”,确保审计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政府副秘书长顾明华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秦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涉及镇江的问题、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并向各地区、各单位下发了问题清单,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会议指出,审计整改是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环节,是审计必须做好的后半篇文章。目前,各地各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要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推进审计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完善治理机制,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落实落细审计整改各项工作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在实处,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梳理明细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要严格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推动审计整改要求一一落实,该追缴财政的追缴到位,该归还原资金渠道的要归还到位,该移送追责的要移送追责,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要推进标本兼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促进提升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要全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更好成效。要加强协同配合,汇聚监督合力,不断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和联动配合;要健全追责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对于审计部门提供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提请问责或其他整改事项,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按职责权限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扩大成果运用,发挥导向作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李京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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