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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09     来源: 四川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更好地促进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近日,达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达州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审计整改约谈对象、情形、程序、方式、步骤等作出规定。

  划出约谈红线。《办法》明确,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的,问题表面整改、事实上未进行纠正的,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整改反馈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一致等,按规定进行约谈。约谈对象原则上为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需要进行审计整改约谈的已离任主要负责人。

  构建协同机制。《办法》规定,审计整改约谈工作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具体负责,必要时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审计事项主管部门等联合实施约谈;对纳入中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督办事项或国务院大督查范围的,由整改责任单位的分管市领导组织约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审计事项主管部门参加。

  抓好成果运用。《办法》规定,约谈情况及约谈后整改情况应作为约谈对象所在单位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被约谈对象述责述廉的内容。对约谈对象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按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移交其上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部门追责问责,处理结果视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达州市审计局 郭春玉)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2/9/27/7d7afc1ee17248bd940aa0d1b5e7d0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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