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审计厅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对问题整改环节开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责任压实情况进行深入研究、精准把脉,通过以“研”促“改”,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以问题研究促整改机制完善。通过问题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努力探索形成制度性成果。强化整改推进机制,认真研判整改推进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存在的制度性梗阻,协调整改责任单位和上级部门,建立完善机制制度。强化方案研判机制,对整改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进行认真分析,对制定的措施是否可行,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人力资源配置是否满足要求等认真研判,向整改责任单位提出合理建议。强化监督机制,打通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部门监督协作,推动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形成整改监督合力,逐项解决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措施不力、整改力度不够等方面问题,打通监督“神经末梢”。
二是以问题研究促整改成效提升。坚持以严的标准贯穿整改工作始终,重点抓好三个“到位”,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专人指导到位,明确专人对审计整改进行业务指导,加强与整改责任单位沟通交流,明确整改方向;组织业务人员到现存问题较多的单位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有效促进问题整改。坚持动态把关到位,按照审计建议和整改目标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佐证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检查政策措施是否落实、违规资金是否退回、目标任务是否完成等,促进整改责任单位真整改、严整改。坚持跟踪督促到位,通过向整改推进缓慢的单位发整改督办函,对即将到整改时限的问题印发工作提示单等形式,督促整改责任单位积极作为,以高效率工作推动高质量整改。
三是以问题研究促整改结果运用。努力推动以问责倒逼整改、以结果运用促进规范运行。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对无正当理由超过整改期限的,对整改缓慢、措施不力、未按规定落实整改且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未按时报送整改结果或报送整改结果失真的单位和不作为的人员,以审计专报形式点名提醒,及时通报问题。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巡视巡察、督办考核部门,作为巡视巡察、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及时。将整改情况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中违规违纪违法的相关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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