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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来(返)筑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来源: 贵州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关于调整来(返)筑人员

  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对来(返)筑防控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筑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和绵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之日起计算。

  

  三、贵州毕节市来(返)筑人员须持由村(社区)提供的“离毕证明”及72小时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筑。入筑后,立即向社区报备,实行居家隔离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五、除上述地区外,7日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筑,入筑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筑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二次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六、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筑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7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

  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来源: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编辑:马圣耘 责编:唐小红 杨溦莞

  校审:杜丹 聂独席审发:罗琳

  承办: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

  


原文链接:http://sj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10/t20221009_76674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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