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当前,国内多省出现聚集性疫情和社区传播,且疫情外溢多地。我省贵阳市自8月31日发生疫情以来,迅速蔓延至毕节、黔南、黔东南、遵义、安顺等市(州),波及6个市(州)25个县市区,全省面临最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9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截至9月28日24时,本轮疫情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34例,人员轨迹涉及昆明市9个县(市、区),疫情传播源头尚未查清,传播链不清晰,首发病例为网约车司机,社会面活动轨迹复杂。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政策,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
二、请9月22日以来有云南昆明市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即日起从昆明高、中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即高风险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5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
三、倡导就地过节。省内人员非必要不出省,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省外人员确需来黔,出行前请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在抵达目的地后,按照我省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于健康申报信息存在弄虚作假、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防疫部门报告,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自我隔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尚未接种并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及早、就近、主动接种疫苗。
来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投稿
编辑:马圣耘 责编:李凯 杨溦莞
校审:杜丹 聂独席审发: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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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j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9/t20220929_7659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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