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国外贷援款协定的规定,按照国际审计准则和中国国家审计准则,2021年河北省审计厅对河北省执行的4个国外贷款项目和2个赠款项目2020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向国外贷援款机构出具了6份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审计的4个国外贷款项目和2个赠款项目,包括2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1个德国政府贷款项目、2个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项目;出具6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4个国外贷款项目和2个赠款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较好地履行了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职责,在指导和监督项目执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单位基本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为达到项目预期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实施发挥了弥补资金缺口、引入先进理念和培养管理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2021年审计的6个国外贷援款项目中,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农村新能源开发项目披露了以前年度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其他5个项目均未发现问题(各项目审计结果详见附件)。
三、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4日,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农村新能源开发项目存在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农村新能源开发项目临漳县子项目单位未办理剩余31.4亩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审计期间土地指标已解决。2021年9月3日,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拍卖活动定于9月23日下午举行。经了解,临漳县子项目单位由于资金未筹措到位,在相应地块拍卖活动中未能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附件:1.世界银行贷款河北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冀审外报〔2021〕2号)
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河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冀审外报〔2021〕3号)
3.全球环境基金赠款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冀审外报〔2021〕4号)
4.德国政府贷款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冀审外报〔2021〕5号)
5.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农村新能源开发项目(冀审外报〔2021〕6号)
6.全球环境基金赠款中国能效市场机制项目(冀审外报〔2021〕7号)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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