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
组成审计整改专项督查组
印发制度文件
……
各地审计机关
扎实做好审计整改
北京市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市审计局汇报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相关情况,以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安排。会议重点研究了市级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技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各重点(牵头)整改部门汇报了阶段性整改情况和下一步整改措施。与会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和报告工作,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
贵州省审计厅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问题研究,深挖问题根源,探索形成制度性成果。强化整改推进机制,认真研判整改推进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存在的制度性梗阻,协调整改责任单位和上级部门,建立完善机制制度。强化方案研判机制,对整改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进行认真分析,对制定的措施是否可行,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人力资源配置是否满足要求等认真研判,向整改责任单位提出合理建议。强化监督机制,打通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部门监督协作,推动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形成整改监督合力,逐项解决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措施不力、整改力度不够等方面问题,打通监督“神经末梢”。
云南省昆明市委审计委员会联合多部门组成审计整改专项督查组,对昆明市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组紧扣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审计查出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3条主线,关注重要问题整改是否经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部署落实、问题整改方案是否逐一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主管部门是否从源头治理等细节入手,进一步督查核查各项问题最新整改情况和各整改责任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情况,深入挖掘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梳理分析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后续整改推进打下基础。
安徽省六安市印发《关于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日常调度推进机制的通知》,明确将上级审计机关交办问题和本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问题纳入日常调度范围,实行一月一调度。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推动形成市县(区)党委、政府和审计机关分级分类调度的责任体系,以及市县(区)纪检监察、巡察办、督查办与审计机关联合督查检查的工作机制,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合力。
四川省广元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审计整改通报办法(试行)》《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审计整改移送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刚性约束。三项制度主要对制定目的、依据、意义等作了说明,明确通报、约谈、移送的主体和对象以及条件、方式、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审计局制订《点军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对整改责任、途径、标准和督办方式等进行规范和明确,从制度层面推进解决审计整改认定标准不一致、对整改成效难以作出统一评价的问题,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被审计单位更好完成审计整改提供“标尺”。
策划编辑:何晓源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28747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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