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审计局在近期开展的市属国企审计中,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审计新思路,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质效。
注重审计项目融合。采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审计模式,将传统的侧重财务管理规范性和收支合规性转向注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国企深化改革成效、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以融合式、嵌入式审计拓展审计视角。项目以经济责任审计暨经营情况审计融合发送审计通知书,以重点关注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制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等情况作为主线,融合企业经营等情况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现场实施注重“减负”,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只制作一份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和附件资料,把审计人员从繁杂的基础工作中解放出来,也避免被审计单位反复签署意见、盖章等,节约了时间、节省了精力。按照审计发现问题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划分和两个项目的共性、个性,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企业经营情况审计报告,两份报告反映问题各有侧重,非简单重复共用问题,经责报告重点围绕领导干部行权轨迹和质量效果揭示问题,经营情况报告重点按照企业经营特征着重分析经营成效和财务收支问题。
注重与巡察监督融合。在开展巡察联动项目时,审计组率先以审前调查方式进驻现场,绕开常规对基础数据的分析,直接对股权收购等重点事项进行初步分析后迅速锁定下一步核查事项并将其通报给巡察组,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深挖细查,核查确定问题及相关线索后,审计及时发出审计通知书,将问题迅速取证锁定,移交线索给纪委监委。有效实现审计融合贯通巡察,提高审计效率。
注重审计成果融合。通过审计方式的融合和嵌入,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审计“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审计聚焦国有企业股权收购、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等违纪违法高发领域,加大查处重点违纪违法问题力度,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审计成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分析深层次原因,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2篇及向主管部门发出提醒函3件,主管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及时出台了《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
注重审计力量融合。根据国有企业审计项目特点,科学配备审计组成,由市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牵头科室人员担任主审,结合购买社会审计、接收高校教师开展教学实践方式配强审计研究力量。审前强化责任约束,与受聘机构、人员等三方同时签订合同及保密协议。项目进场后,组织外聘人员集中培训,强调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讲解审计业务知识。审计现场,由主审梳理审计要点以表格形式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审计思路有效贯通。审计过程中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每周召集项目进度会,听取工作汇报、明确下周重点。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全程跟踪,坚决隔断外聘人员可能出现单方面与被审计单位不符合审计“八不准”纪律的各种往来。项目推进工作做到整体依法、有序、高效、廉洁。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2/10/11/d707e0403f6742df9760437dc49b0fb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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