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曲靖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曲靖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内容程序、整改机制、结果运用以及追责问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强化党委领导,落实领导监督机制。《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党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机制,各级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各级党委要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等研究审计查出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审议一次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共同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具体整改责任。《办法》明确了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完善责任链条、明确具体责任人,全面梳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具体措施,确保整改落实;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主管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推动从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审计机关要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及审计整改评价机制,实行清单化推进、“台账式”管理,通过整改督促检查、情况反馈、结果公开,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办法》明确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审计整改结果。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巡察、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制定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安排重大投资项目的重要参考;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优化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从机制、体制、制度等方面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推诿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约谈和追责问责。
《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优化了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管理,有力推动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促进审计提质增效,为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audit.yn.gov.cn/sjzx/jcdt/202210/t20221010_1080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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