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辽宁省审计厅近日开展内部审计专项调查工作,对省法检系统、省属高校及省属国有企业2019年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1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情况开展全面调查。
一是强化前期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以摸清底数、梳理思路、查找问题为目标,先后赴沈阳农业大学等4所省属高校和省环保集团等4家省属企业,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座谈,广泛了解情况。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调查方案及自查表格,确保调查成果准确、全面、完整,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和转化。
二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确保监督全覆盖。此次专项调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单位聚焦内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职责履行、质量控制以及整改成效等关键环节逐项自查,省审计厅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予以指导。在自查基础上,省审计厅将选取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查深查细。
三是加强与主管部门协同,增强指导监督合力。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抽调省国资委等部门有关人员编入调查组,参与自查指导和重点抽查工作。通过建立信息沟通、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指导监督工作新格局。
通过此次专项调查,省审计厅将全面掌握各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全省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jt.ln.gov.cn/sjt/gzdt/202210121017331089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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