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济宁市审计局坚持把“治已病、防未病”作为落实审计整改根本要求,探索完善整改落实责任链条,建立健全督察、约谈、问责等整改机制,真约谈、真督促,推动真整改。
创新整改工作模式。探索“123”审计整改工作模式,即坚持“一把尺子”抓整改,“执行科+审计组”双督促抓整改,“问题清单”“建议清单”“移送清单”“三张清单”抓整改,高效实施“日调度”。同时,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督促,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对照三张清单,持续跟踪,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构建整改大督查机制。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制发《济宁市审计发现问题督查工作办法》,建立对重大审计问题整改联合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范围,第一时间会同市审计局向各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会议安排事项一览表》,细化节点、限期整改。
将整改纳入绩效考核。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由市审计局作为考核责任单位负责明确考核范围、认定依据,实施减分考评。通过审计整改情况考核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扎实推进系统整改。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作用,在监督推动本系统、本领域有关单位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的同时,负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整改情况梳理汇总,同时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牵头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组织对行业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优化有关政策,促进规范系统行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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