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风险。近日,金乡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设立党(工)委审计委员会或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探索设立县直机关系统党委审计委员会。应建立重大内部审计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意见》明确,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审计全覆盖。要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内审职责和实施程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要履行的职责及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
《意见》强调,审计部门要完善工作模式,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推行内部审计指导“片长制”,明确业务骨干为“片长”,对各“片区”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实施内部审计人员“集结计划”,组织内部审计人员交叉审计、集中审计、参与国家审计项目等方式“以审代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机制和激励措施,制定出台考核制度。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10/24/art_89372_10332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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