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顺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中共安顺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对协调会议、联络员、督查督办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协调机制》明确了协调会议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主要职责是协调落实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关于审计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重要指示批、决策部署和议定事项,解决审计监督中需要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和共同研究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会议议题的批准确定、具体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的形成和签发等事项。
《协调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主要职责是就有关工作进行日常联络和具体协调,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和协调反馈对有关工作的意见。
《协调机制》指出,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重要指示批示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宜、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转交相关成员单位办理,各成员单位应向市委审计办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市委审计办负责对督促落实事项建立督办工作台账,通过日常提醒、调研走访、召开会议等方式,对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办理落实情况加强督促,及时汇总办理结果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审计办围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或其他重大事项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供稿人:安顺市审计局 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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