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学习贯彻<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要求,对指导我省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构建覆盖全省、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问题,紧紧围绕重要生态区域、重大生态工程、重点生态项目,以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资金,反映和揭示突出环境问题。严格规范审计范围和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辩证、审慎包容地看待审计发现问题。完善和细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制度,研究编制行业或地区审计操作指引,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对提升审计质量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开展审计监督,不断提升审计覆盖面。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内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统筹考虑全省审计项目安排,加强各级审计机关联系,减少交叉、重复审计,避免重复监督、浪费资源。推进审计结果和信息共享,加强审计结果综合分析。
《通知》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本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主动举一反三、担当作为,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全面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科学设定评价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生态环境质量等关键性指标的引导作用,突出约束性指标。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动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合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履行好审计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责任,推动解决审计机关力量薄弱、队伍不稳的问题。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数据使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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