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沁阳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通过,沁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对沁阳市内部审计工作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队伍建设、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单位业务性质及内审工作方向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意见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拓展内部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推进内部横向交叉审计,座谈交流审计成果,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党务人事等职能部门要形成监督合力,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意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要分期分批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的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或专、兼职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负责协助审计机关对本单位的审计工作、异地交叉审计、审计整改等工作。(起草人:张晓菲 审核人:王庆宝)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2/11-03/2633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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