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闽清县审计局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三融合”做法助力逐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覆盖的目标。
一是项目融合,实现“一审多项”。有机融合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以项目联动高效整合审计资源。项目统筹过程中,将多类型项目中涉及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审计项目进行整合,统筹部署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效能,以融合式审计项目组织方式进行项目统筹管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在政策跟踪审计中关注环境资源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关注项目建设、运行、管护情况。
二是技术融合,实现“一审多果”。统筹融合各业务科室的审计资源,快速捕捉审计疑点进行查证。在某乡镇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由农保科分析比对该乡镇目前存在的耕地、基本农田、生态林等重要资源遭破坏的数据;经责科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生态林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重点突破“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林保护”等审计事项,综合分析得出该乡镇存在基本农田、生态林等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同一审计事项融合了多项审计技术,获取的审计成果互通共享,实现“一审多果”。
三是部门融合,实现“一审多力”。借助由生态环境、自规、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多部门提供的数据,及时从各部门获取审计业务需要的专业帮助和技术支持,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审计结果互用。例如借助自规局对某乡镇的卫片执法案件,发现某乡镇实施的工程项目未经审批侵占集体用地等。部门间跨职能、跨专业的资源融合、优化配置,迅速提高审计效率,实现“一审多力”。(闽清县审计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fzdt/202211/t20221103_60333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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