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持续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督导,做实做细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责任,压紧压实审计整改。2022年9月,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相关被审计单位坚持审计整改党政同责,深入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要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政策研究,运用系统性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推动解决普遍性问题;各级审计机关要履行好督促检查责任,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帮助解决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意见,加强重点问题跟踪问效,及时组织跟踪督促检查。督查发现,固原市、中卫市等地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率高的单位,普遍压实了审计整改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标准、时限要求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项问题都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全面兑现整改目标。
二是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审计整改。2022年3月制定出台《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整改结果的认定标准,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开展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督查发现某县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还不健全,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一批了之”,整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协作部门、督导部门均不明确,审计整改互相推诿,严重影响审计整改落实。
三是全力督导,确保审计整改实效。督查发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问题整改普遍存在“选择性整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改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容易整改的问题乐于接受,涉及历史遗留、费时费力的问题往往消极应付。全力督导就是要围绕“事要彻底解决、人要严肃处理、钱要全部追回、做好以案促治”目标原则,按照见人、见事、见物要求,综合运用电话跟踪、发函督办、现场督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跟踪督促检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到位的审计问题予以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帮助分析根源,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要求,强化责任追究,限期完成整改,达到“审计一个、促进一片,整改一点、带动一面,问责部分,警示整体”的效果,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作者:企业审计处 雷马强 编辑:于聪 审核:杨奉宇)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jgdt/202211/t20221102_3827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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