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审计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约9000人次,占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一半以上,其中审计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近3000名,党政部门和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3000多名,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主要领导人员2000多人,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300多人,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实现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有力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多管齐下,推动《规定》贯彻落实
举办全省经济责任审计研讨培训班,推动《规定》精神落地落实
中央两办《规定》颁布以来,省审计厅大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规定》、自觉接受审计的良好氛围。利用全省学习贯彻《规定》专题视频培训会,向省属部门单位和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共5000多人作集中宣讲。深入广州、佛山、惠州、肇庆等地为基层领导干部1000多人宣传《规定》精神。利用每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机会,推动《规定》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锚定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能力提升,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省经济责任审计研讨培训班,近10年共培训业务骨干近2000人,推动《规定》精神落地落实。
改革创新,探索异地同步审计
做实研究型审计,审计人员到工作一线开展调研
积极探索做实研究型审计,创新计划管理、组织实施、资源统筹方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有机结合,持续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市、县、镇地方党委、政府异地同步审计,采取分类分行业方式集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全省一盘棋的新格局强化了对“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提升了市县审计机关的参与度与积极性,审计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肯定。
贯通协同,加快形成监督合力
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
认真履行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明确并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推动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作为,在建章立制、计划制定、走访交流、移送办理、结果反馈、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等环节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确保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高效运转,抓住典型问题严肃处理,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出资人监督等贯通协同,有效发挥监督合力。
结合广东实际,完善审计制度机制
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同向发力,扎实我省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笼子”
结合广东实际,不断完善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机制的“四梁八柱”,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我省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规定》的若干措施,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完善议事规则,指导各市县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编制《广东省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编写地方党委、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3类领导干部履责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梁晓阳、闵捷、茹光毅)
本期主题策划:李华、赵朕瑶、张钊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sjzx/sjfc/content/post_4044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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