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提出的认真整改等要求,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克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通报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印发了《2021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会议对全市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推进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识再提升,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沈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慎之又慎、严之又严的态度,把审计整改工作抓实落细、做出成绩。二是管理再提质,精准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始终坚持“审计—整改—规范—提高”这条主线,针对审计查出问题,逐条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确保按时销号,实现“三个百分百”,即审计决定落实率100%、审计问题整改率100%、跟踪回访率100%。三是责任再强化,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全面压实责任,建立专班,“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综合分析研判,合力推动整改工作。审计部门对审计意见、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特别是经督办仍未积极推动整改或未见实效的责任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绝、拖延、虚假整改的,按规定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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