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审计局推行“三实行”工作方式,推动“三项责任”落实,即审计机关落实督导责任、被审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整改工作。实行组长主审跟踪督促整改责任制,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结合完善企业管理,实现整改一项、提升一片。实行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制度,督促地方金融机构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整改督办制度和报告制度,推动落实整改。实行跟进领导签批意见落实制度,建立审计问题整改部门联动机制。
襄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襄阳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审计约谈办法》,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约谈工作原则。规定审计约谈与审计发现问题、问题整改落实同步跟进,贯穿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要求约谈对象应如实对约谈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在约定时限内向审计机关书面反馈约谈建议的落实情况,并接受审计机关实地检查,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和审计整改的责任。
十堰市审计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至2021年财政管理审计中,重点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关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坚持大员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树立成本收益招商观念,强化对招商投资项目动态监控和跟踪服务指导的意见建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制定《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实施办法》,在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方法、监督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推动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明确要用好监督方式方法、创新监督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党政督查、巡视巡察、乡镇人大等的监督合力作用,提高跟踪监督质量,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促进审计整改机制共建、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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