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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财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发布时间:2022-11-22     来源: 福建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日前,龙岩市审计局在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部分项目效益指标设定不够规范、目标设定值设定不够精准、事中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不够充分等绩效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加强组织和指导预算资金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做好绩效指标设计,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建立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的约束机制,推动提高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的审计建议。

  龙岩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提出的建议,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扎“牢”事前关口。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建立“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估”机制,要求市级部门所有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二是管“紧”事中监控。实行绩效“双监控”与事中绩效评价,截至2022年10月,已对2022年1333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并实现全覆盖,涉及金额67.24亿元。三是做“实”绩效评价。建立“部门全面自评+部门重点评价+财政重点评价”机制,切实落实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强化重点评价,2022年纳入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0个,涉及金额近30亿元,重点聚焦乡村振兴、保障房建设、社会保障等为民办实事领域和地方政府专项债、PPP项目,并积极探索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四是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审计结果、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拟取消或调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通过强化结果应用,截至2022年10月,实施的项目有113个项目及时纠偏,有17个项目主动要求调整预算、涉及调减资金2327.98万元,通过“双监控”发现问题483条,均已得到有效整改;并将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考评范围。(龙岩市审计局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lydt/202211/t20221117_60563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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