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商务局、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印发《常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今年上半年,常州市审计局在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该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存在审核标准不明确、对第三方机构审核把关不严、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出台相应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的类别、审核及评定标准、资金监督管理等规定。
常州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经深入研究后,于近日出台了上述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并对商务部门、财政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的职责进行划分,同时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分配采取项目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并对项目申报、初审、核查、评审等作出规定。办法强调,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周晓丹)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2/11/28/art_1104_10688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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