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工作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有关决策部署,近日,省审计厅研究出台了《河南省审计厅公职律师工作制度》。
该制度规定,省审计厅公职律师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经省司法厅核准并领取公职律师证书、从事相关法律事务的单位正式职工。还规定了公职律师的申请条件、证件管理、权利义务、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内容。重点明确了公职律师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参与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修改和合法性审查,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以及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听证以及作为受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参与法律知识普及宣传等7项工作内容,为深入推进审计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切实防范审计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省审计厅已遴选公职律师6名,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审核、涉法涉诉案件、普法宣传等法律事务56项,为推进审计机关工作法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起草人:庄云鹏 审核人:徐家荣)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2/11-30/2648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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