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解决困难群体“打官司难”的一项制度设计,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阳谷县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结合审计监督和发现的问题不足,对改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研究思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创新探索
(一)聚焦平台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工作的前沿阵地。为更好服务基层群众,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采取统一场所标识、统一制度流程、统一档案资料的 “三统一”措施,全力打造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聚焦窗口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点援制”和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推行 “耐心”、“快捷”、“高效”“六字”工作法,站在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维护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窗口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聚焦案件跟踪,提升案件质量。在全市率先使用了“法援系统”, 实现了与法院、检察院信息共享,规范化法律援助办理流程,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更好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采用“三步走”(事前评估、事中旁听、事后回访),对案件全程跟踪,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打造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四)聚焦重点人群,关爱特殊群体。为深入推进精准法援,助力脱贫攻坚,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 以“三优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为切入点,开辟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完善便民措施,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积极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以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赢得社会的赞誉。
(五)聚焦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为更好地落实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实现扶贫对象信息资源共享、为扶贫对象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对扶贫对象进行特别询问三项举措,助力精准扶贫。为困难群众减少了程序,节省了时间,把法律援助政策的实施落到实处。通过权益告知、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努力帮助更多贫困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为全县精准扶贫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架起了一座政府与人民的连心桥。
二、存在问题不足及原因分析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总体来说,体现为“三个不适应”,法律援助保障能力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法律援助提供能力与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不相适应;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与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不相适应。具体来说,表现为“三个不”,一是工作力度不够。由于弱势群体多生活在基层农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申请程序等缺乏全面了解,部分经济困难的居民不知道选择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工作监管不力。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和管理机制不规范,监管刚性不足,对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质量缺乏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三是工作效果不佳。法律援助队伍力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少数法律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影响了案件质量。
三、几点对策建议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和信访纠纷逐渐显现,化解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律援助机构作为政府设立的解决利益冲突问题的渠道之一,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要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大力度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加大工作宣传,增强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使社会各界尤其是社区、乡村群众认识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人心,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到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同时,通过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典型宣传、主题宣传,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和美誉度,树立品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长远发展进步。
(二)配强工作队伍,增强能力意识。选配责任心强、熟悉政策和法律的人员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调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行风作风建设,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执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工作监管,增强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规范化服务机制,完善一系列法律援助配套规章制度,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指派、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执行。探索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的过程监督,完善和落实法律援助告知、重大案件讨论、旁听庭审、跟踪反馈、抽查评估等制度,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督办重大疑难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扩大工作范围,增强为民意识。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注重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日常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同时,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创新咨询服务方式,运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提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可及性。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12/6/art_89388_10336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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