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各单位: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仍然较为严峻复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计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经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近期不跨省、跨市流动,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确因工作需要前往的,须由处室负责人向分管厅领导报告,由分管厅领导从严审批。在同一设区市内县、区之间流动的,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减少公共交通出行,减少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参加会议、乘坐电梯、食堂取餐请佩戴口罩。 二、认真落实报告制度。以处室为单位,自12月1日起,每天下午18:00前填报《江西省审计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报告表》,报技术保障中心张薇。检测阳性、密接、隔离、封控、健康码变码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分管厅领导,同时告知办公室黄云和人事处熊晓蕾。 三、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省疫情防控办通知,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取消、压减在昌的各类线下培训会议等活动。如需举办,尽量以线上形式举办,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会议培训活动的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外单位来厅沟通交流审计意见的,应事前报告分管厅领导同意,严格控制外单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物业要加强厅办公楼管理,做好消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要求,严控外单位人员、车辆进入厅办公区。
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2/12/1/art_28579_4276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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